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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

时间:2022.09.22 17:54:35

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 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,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,掌握 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,具有创新精神、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、教学、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 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,须符合下列 条件:
1.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3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
4.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
(1)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,录取当年9 月 10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》,否则录取资格无效。

(2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。

(3)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(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,下同)或2 年以上的人员,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,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,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科 (领域)原则上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。

(4)已获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。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。

(二)报名参加法律(非法学)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,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符合(一)中的各项要求。

2.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(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[代码为 0301]毕业生、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)。

(三)报名参加法律(法学)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,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符合(一)中的各项要求。

2.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(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[代码为 0301]毕业生、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、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 人员可报考)。

(四)报名参加工商管理、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(代码 为 125601)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,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 . 符合(一)中第1、2、3 各项的要求。

2.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,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

(五)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,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,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。“高校学生”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 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,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(高职)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。

(六)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,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“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”(网址: https//yz.chsi.com.cn/tm )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。已被学校接收 的推免生,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,否则取消其 推免录取资格。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(如在部队荣立二等 功等)的人员,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“全国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”报名。

三、招生计划

学校 2023 年有 25 个一级学科、3 个二级学科、21 个专业学位 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。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 为准。

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,仅供考 生报名参考,实际录取中将根据各学科(领域)报名和上线情况作 适当调整。

四、报考类别

(一)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,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,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 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,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 非全日制。

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,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,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录取,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,全脱产在校 学习的研究生。

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,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,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录取,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在从 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,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 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。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。

(二)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 种类型。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。

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,按本人与用人 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,按定向合同就业。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。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
五、报名程序

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。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,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 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,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。

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;其他考生(含工商管理、工程管理等专业学 位考生)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。

(一)网上报名

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,每天 9:00-22:00。

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,每 天 9:00-22:00(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)。

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 录 “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” ( 公 网 网 址 : https:   //yz . chsi . com . cn,教育网址: https:   //yz . chsi . cn)填报 信息。报名期间,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,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。逾期不再补报,也不 得修改报名信息。

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。报名期 间将对考生学历(学籍)信息进行网上校验,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(学 籍)校验结果。未通过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,复试时须提交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,审核 不通过或未提交认证报告者取消复试资格。

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,报 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,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、退役等相关信息。

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注意事项:

1.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 愿并选择报考点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,造成后续不 能网上确认、考试(含初试和复试)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2.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。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、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(含初试 和复试)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3.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,须在网上报 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。

(二)网上确认

考生(不含推免生)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 名信息,逾期不再补办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 布的公告。

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,根据核验工作 需要,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)和网上报名编号等,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。

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,并 按规定缴纳报考费。

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。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,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。

六、资格审查

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,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,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,不得准予考试。

七、初试

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,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自行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。《准考证》使用A4 幅面 白纸打印,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。

初试方式均为笔试,考生凭下载打印的《准考证》及有效居民 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。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自命 题考试大纲。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,考生届时可在 网上查询,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。

八、调剂

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  布。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 填报调剂志愿。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学校调剂工作要求的考生,可申请调剂到 相应专业参加复试,录取后待遇与志愿考生相同。

九、复试

(一)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用于考查 考生的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,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 要环节,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 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
(二)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 作环节,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 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学校在复 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。

(三)学校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旬,采取笔 试、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%。复试办 法和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。

(四)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学 历(学籍)认证报告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 审查,对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。

(五)对以同等学力身份(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)参加复试 的考生,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。加试 方式为笔试,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。报考法律硕士(非法学)、工商 管理硕士、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。

(六)会计硕士、图书情报硕士、工商管理硕士、工程管理硕 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
(七)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 公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 接受其他招生单位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 绩要求。

(八)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 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0〕2 号)执行,体检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。

十、调档录取

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、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、思想政治表现、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 名单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进 行录取检查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(或档案审查意见)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,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 品德情况。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,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 在单位的人事、政工部门加盖印章。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, 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学校为录取考生打印《录取登记表》,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 案。

十一、学制

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(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学制为4 年)。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2 至 4 年;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 限为 3 至 5 年。

十二、学费

根据国家规定,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。全日制研究 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: 学术学位硕士 0.8 万元,专业学位硕士 1 万元。工商管理硕士(MBA)学费总额为6 万元,工程管理硕士(MEM)、 会计硕士(MPAcc)学费总额为 3.6 万元。

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1.2 万元。非全日制工商 管理硕士(MBA)学费总额为6 万元,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(MEM)、 会计硕士(MPAcc)学费总额为 4.5 万元。

以上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,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 新文件执行。

十三、奖(助)学金

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 请下列奖(助)学金。奖(助)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详见研究生工 作部网站。

(一)研究生助学金

研究生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(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)培养的在校研究生。资助标准为硕 士生每生每年 9000 元。

(二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
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、科学研究成果 显著、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。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 年 20000 元。

(三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 类。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、新生来源 等综合评定;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、社会 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。

一等学业奖学金: 6000 元/年(占本学科人数的10%)

二等学业奖学金: 4000 元/年(占本学科人数的25%)

三等学业奖学金: 2000 元/年(占本学科人数的 40%)

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,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 学业奖学金,并根据其学业综合考评情况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。 奖励分两档,档为 10000 元,第二档为6000 元。

(四)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奖学金

学校设立奖学金,奖励在学术研究、科技创新、高水平竞赛等 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。

(五)研究生“三助”(助教、助研和助管)岗位津贴

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、学费收入、社会捐助等资金,设置研 究生“三助”岗位,并提供“三助”津贴。

十四、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,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。

学校代码: 10433
地    址: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邮    编: 255000
联 系 人 :陈老师   张老师
招生热线: 0533-2789959
联系电话: 0533-2782143
网址: https:   //yjsh.sdut.edu.cn

 

原文标题:山东理工大学 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

原文链接:https://yjsh.sdut.edu.cn/2022/0915/c5186a468664/page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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